一、試述新傳播科技的特質,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新傳播科技的特質


名詞界定
近來網際網路和文化傳播的議題,正在傳播領域熱烈討論著。但因大家對新傳播科技、文化傳播的名詞內涵界定不同,討論的範疇、層面亦有不同。因此,在此將對關鍵名詞加以界定,以為下文討論之依據。


網際網路:即指Internet,乃利用數位技術,將所有知識以0與1的字串表達,藉由電腦、電子通信之結合來完成傳播、溝通的工作。網際網路不只是電子、光纖(fiber optic cables)、資訊傳輸(data transmissions)等以光速傳播的系統,亦有如電話系統一樣。不過,Internet是藉由電腦、數據機、路由器(routers)等系統運作的,一般所說的資訊高速公路、虛擬世界、超文本等都是網際網路的系統。換言之,網際網路是一種集合眾系統的系統(a system of systems) 【Estabrook & Vernon, 1997:3-8】。本文所指的網際網路正是此系統,包括TANet, SeedNet, HiNet等。


傳播:依據徐佳士的「人的傳播」之定義,一個聲音、一幅圖像、一些文字、或是其他形式的訊息(message),從人出發,藉由機器之助或是其他通道,打破心靈障礙到達人(目的地);它始於人,終於人。這就是人的傳播。本章的傳播意涵以此為主,亦即人們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各種媒介進行資訊交換、意見交流的互動、溝通,均屬之。

文化:有關文化之概念和定義的探討,其中爭議頗多。早期的定義中文化代表「培植」、「養育」的意思,後來則摻雜了一個社會的「啟明」及現代人類學的「風俗」(一種有長期歷史的風俗,略如「傳統」、「社會遺產」之類)意思。在160多種正式的定義中,有的指知識、信仰、宗教、道德、風俗和一個人以社會一份子的關係而獲取的能力、習慣;有的則指一個民族的全部生活方式;或有的說「一個社會裡的個人所獲得或培植的行為、情感和思想,以及在各社會中從歷史上傳遞下來的知識理想、社群理想和美術理想的各種模式或式樣。」

新傳播科技的特質包括
1. 互動性
2. 小眾化
3. 超越時空限制的傳播過程
4. 高涉入感的傳播過程

新傳播科技有何特徵?

(一)互動式傳播科技採用者的「臨界大眾」(critical mass)對於新創意的實用性,是否足 以讓人採用,至為必要。直到有額外的人加入,新傳播系統對所有采用者而言,它的有用 性才會增加。一個極端的例子,在一九七○年代首先採用電話的人身上充分說明了這種互 動式科技除非有第二個人採用,否則這種互動式科技的實用性等於零。

互動式傳播科技的重要大眾層面,在其採納與使用方面,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新媒體重 要大眾的狀況,可從其互動特質追溯起。假如這些新事物本身不是一種特殊的傳播通道, 重要大眾層面將不會涉入其中。特別在新事物擴散的第一階段,重要大眾層面具有負面影 響,使採用率減緩。以往的研究顯示,假如在系統上找到一位所要的人;其相似性很低, 那麼,以電腦為基礎的傳訊系統,很快地就被使用了。

(二)新傳播媒介是「工具性科技」(tool technologies),代表可在各種情況中,以各種方 式被應用的科技。像這種以電腦為基礎的新事物的工具科技,常具有相當高程度再發明的 特徵。過去十年之內的擴散研究,這種觀念才獲得承認;在此之前,一般人認為,新事物 的一個標準特質是,當它擴散的時候,本身不會產生改變。現在我們才明白,這種想法過 於簡單化。

「再發明」(re-invention)是指新事物在其採用與施行過程中被使用者改變或修正的程度 。再發明的經常發生,告訴我們新媒體的採用 ,通常是一種非常積極的行為,採用者習慣於新事物,以適應他或他的狀況,而不僅是被 動的接受一個標準化的新事物而已。

一份研究加州家用電腦擴散的報告顯示,採用者在開始購買之後,在 問題解決與資訊尋求方面,必會遭到幾個星期的挫折。慢慢地,他們學會如何適當地使用 他們的電腦,並且將這個工具應用到各種工作,例如,文字處理、會計、電玩等等。最後 ,加州家用電腦研究的被訪者或成為滿意的採用者,並且熱心地向其他的好友推薦這個新 事物,有些採用者幾乎玩電腦成癮。

我們不能忽視這個事實,那就是採納新傳播科技絕不是推推拉拉、敲敲打打的一種行為。 人們必須相當地投入新事物。對這種高度投入的行為而言,「採納」這個名詞似乎比「接 受」還恰當。

(三)新媒體擴散研究的應變數,常指「使用」新事物的程度而言,而並非僅是決定採用, 甚或「施行」(implementation)(將新事物付諸實行)而已。

像裡安(Ryan)和格羅斯(Gross)(一九四三年)這類早期擴散研究者,在他們對愛阿華州 農民雜種玉米的擴散研究中,僅簡單地問他們的受訪者,他們是否已決定採納這種新創意 ,如果是的話,他們什麼時候決定採納。「採納」(adoption)被定義為:將新事物做全面 使用,以為有效行動之最佳方針的一種決定。然後,在一九七○年代,研究擴散的學者, 開始調查組織內的創新過程。這個採納單位比個人(例如,雜種玉米研究中的愛阿華農民 )還要複雜。組織內的一個或幾個人,可能就可以決定採納某種新事物,但是,接著另外 一批人可能涉及新創意的施行。

將新事物付諸實行,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同時,可能會遭遇到各式各樣的問題。 採納決策並未完全付諸實行的事例,所在多有。顯然地,決定採納的這決定與新事物的施行並未受到 重視。因此,有一度擴散研究開始對組織內新事物採納加以調查,應變數通常是「施行」 ,而不只是「採納」所做的決策而已。在新傳播科技擴散的有關研究裡,經常以「施行」 ,而不以「採納」,做為應變數。

因此,傳播科技擴散與其他新事物的擴散,有下列幾種重要區別:①臨界大眾;②相當高 程度的再發明,以及2.視施行和使用,而不僅是重視採納所做的決策而已。有關新傳播 科技擴散的進步研究,將有助於擴散理論(即創新傳播)範圍的擴大。

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數位化的風潮盛極一時,大量資訊湧現,導致意外的運用和影響。 文件上了網路之後,是和網路上許多其他的資訊共同彙集在一起,可同時呈現的。這兒所指的其他資訊極可能將會應有盡有,盡攝古今中外所有重要的文獻。這浩大的資訊給文件提供了極強有力的背景支援。它將可能會改變文件撰寫的章法:可以不必多費筆墨於背景之陳述或對其他文件的摘引,也許文件中會加些指標或按鈕,以導閱(navigation)的方式即可在背景資訊中提供極完整且深入的相關知識,而讀者想知道多少,便可知道多少。這兒我們說「知道」的意思是,讀者想看也可以,想聽也可以,這是因為根據預測,以後絕大多數的電腦都具有多媒體功能的緣故。在上述的閱聽環境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的技術不僅提供了圖文並茂的使用介面,更重要的是大大地加強了分析和呈現相關知識的服務。比方說,一則醫藥報導可能導閱出人體內航行的動畫,或依閱聽人的選擇,呈現器官病變過程各種不同角度的立體剖面圖等。而模擬技術和虛擬實境技術配合的運用,更可以使我們能夠看到未來可能發生的病變狀況。此外,我們也可以把同一主題,許多不同來源的報導彙集起來,彼此相互參照比較著閱讀;也可以對一則事件自始至終所有的報導完整地觀察。然而,資料一多,該信那個呢?因此,網路上的信息要建立信譽(credit)制度,就如同有會計就需有審計一般。在文獻的『審計』徵信未建立以前,是會有段混亂時間的。


媒體的生態改變

此所指的媒體是廣義的,除一般傳播媒體外,像商業行銷之類亦含在內。媒體改變包括:時限的紓解、版面的紓解、資訊的自由參照、資訊提供者角色的多元化、寫作和出版方式的變異、多媒體的出現。此類報導甚多,茲從略。


社會上依存關係之改變加劇

行業之分合越演越烈
組織結構的變異 傳統財務結構的瓦解:由於傳播、溝通的成本下降,資訊取得、處理的成本下降,做事方法、程序、效果的改變。 對分工合作的重視

開放的多元社會本來就比封閉的社會複雜。社會多元開放,各機構或社群依存的關係就隨著資訊的流向而建立起一個複雜的依存網。現在,資訊的典藏(儲存)、處理、和流通(通信)的環境改變了。數位化電子媒體提供了一個統一的環境:同樣的知識表達媒介,相容的處理設備,並且架設在同一個通達全世界的網路上。這改變雖然是在工程層面發生的,但是如前所述,它是基因,凡是用到資訊的地方都會輾轉地受到影響。這個影響,就是改變現有機構或社群間的依存關係,也改變了個人的社會依存關係。


例如:文件上了網路,就幾乎沒有了傳統的生產、儲存、運輸、和銷售(分配)等問題。因為使用者的取用就是生產,就是供需的匹配(分配);資料庫就是倉庫;而網路更是所有文件共同使用的運輸網和銷售網。這對文化事業影響甚大。


大體上說,機構之間若是只有服務的關係,則呈現出分的趨勢,有些行業將因之沒落。若是機構間存在著的是知識性質的關係,如共同擁有或使用同樣的資訊,則彼此間出現合的壓力。這種分合的關係改變,已經逐漸在我們社會上浮現。


例如:在學術界,目前傳播、教育、圖書館與資訊科學、語言學、資訊管理、資訊服務業(如加值網路、資料庫服務等)和電腦科學等領域的關係日益密切,而有呈現整合為一資訊學門的趨勢。又如,機關間以往權責的劃分既合理又清楚,可是如今多半面臨重新整編的壓力。對個人而言,亦產生職務適任和調整的問題。凡此種種皆是社會依存關係改變而引起的變局。


比方說,編輯和排版軟體的流行,使得許多機構和打字行的關係疏離了,這是分。又如,圖書館如今也做起大眾傳播和教育的事情:美國的圖書館政策在
NII的影響下,已經宣告圖書館要從事學術新聞和社區新聞(對社區圖書館而言)的傳播工作,以及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工作,這是合;它使得圖書館、傳播媒體、和教育機構的關係更密切,功能更重複,而呈現出整合的趨勢。此外,在綱路上發展協力(collaboration)的工作環境已有數年,且已有小成。在家上班、遠距上班,虛擬鄰居(virtual neighborhood),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等,都是突破現有時空障礙而導出的新工作環境和新的合作倫理的實踐。

新傳播科技最重要的社會影響,是失業與當資訊貧者與資訊富者之間資訊溝日益加大 :<GC>即導致愈來愈嚴重的社會經濟不平等現象,日愈增加的性別不平等(特別是電腦使用方面)。 資訊超載(意指個體或系統無法處理太多輸入的訊息而導致故障的狀態)、隱私權的侵入 、分權(意指社會系統中成員間享有更大權力與控制的程度),以及傳統媒體的區格化( 意指異質性高的讀者,畫分為一群群比較同性質的次讀者的一種策略)

對傳播學理論有何影響?

根據羅傑斯的「傳播科技學理」一書的觀點,可歸納以下幾點:

1.新傳播科技正促使資訊社會的逐漸形成。
2.互動性是新傳播科技得最特殊的一個性質。
3.互動式傳播擁有面對面的人際傳播以及大眾媒體傳播兩方面的某些特性,但是與兩者各 有區別。
4.當新傳播媒體的互動性導致研究調查的新典範時,新傳播技術所引起的傳播革命,也必 然引起在傳播研究的一次革命。
5.新傳播科技研究的兩個主要課題為:採用,以及社會影響。
6.新事物擴散模式可指引新傳播科技採用的研究,但是需作一些重要的修改,如受人爭議 的早期採用的大眾性質。
7.吾人對新傳播科技所需求,直接與期望的衝擊,常與吾人所不要的、間接與不期望的衝 擊同時而至。
8.新傳播科技一個特別重要的社會衝擊,是增加資訊富者與資訊貧者之間的不均。
9.新傳播科技真正的衝擊,要根據其被使用的時空背景。
10.對於想研究互動傳播輻合模式(convergence model)傳播學者而言,新傳播科技的電腦 記錄資料,即有關網路資訊交換的逾時程序資料,幾乎完全能符合他們的需要。


二、針對新科技造成的影響(含資訊社會、知識經濟的議題),請提出因應之道。

人文之重建:新做法、新觀念、新道德的形成 
涉及資訊時,什麼是正正當當社會可接受的行為? 
創造力的培育居首要地位這不是科學能做得到的。

自從我們社會民主開放以來,的確使我們接觸到更多資訊,也享有更大使用資訊的自由。可是,在這些方便之餘,令每個人感到切身之痛的卻是亂象四起。此二者彼此 有關聯嗎?如果分析一下這些亂象就會發現,竟然絕大多數和資訊使用不當的行為息息相關。例如,特權就和非法或不正當地控制資訊互為因果。又如,多少追逐名 利權勢的事不玩弄資訊的手段?如果資訊能儘量公開,即所謂透明化,不知能降低多少罪惡和不平之事。當準備迎接新資訊時代來臨時,導正使用資訊的行為是建立 社會秩序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事。

資訊使用是否得當的基本癥結,源於四個基本認識,即資訊的所有權(property)、使用權(access)、適用程度(availability)、和個人的隱私權(privacy)。換句話說,許多不當的行為是源於對上述四種認識的偏差造成的。如果社會上對這四種認識已有共識,那麼使用資訊不當的行為就可大幅降低,而新資訊時代的社會秩序將賴以建立。

此四者,所有權的觀念主導一切使用資訊行為的價值判斷,最是要緊;使用權主張資訊合理、公平、公開地享用,並照顧到取用資訊時涉及的執行細節 ;隱私權防止資訊的濫用並保障人權,在知的權利和用的權利間取得平衡;而適用程度則確保資訊的品質、正確性、準確度、合理的時效、以及相關的典藏、更新、維護等事宜。此四項觀念,在文件上網路之前便應預為綢繆,要不然將不知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並使多少人因之受害。可惜國內對此似乎並沒有重視。然而,這條路遲早要走的。

對國民來說,能掌握這四項觀念,不僅可以在變局中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可以督促新資訊社會邁向正軌,因為一切NII的建設都以民有、民享為依歸。資訊的公開和使用實在像兩面開刃的刀,若不好好地嚴守使用規則,則勢必傷到自己。【謝, 1992】

根據數位化電子媒介的基本性質,數位資訊是取用不竭的資源,在資訊高速網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的配合下,數位資訊的商品幾乎只有開發的成本,而幾無經濟上的製造、儲存、運輸、分配和銷售等問題。所以,數位資訊是可供全民共享的。由於資訊承載著知識,資訊共享即意味著知識的共享。雖然教育水準不同的人對同樣的資訊會有不同的理解和所得,但是資訊共享若能實現,就可以使我們更逼近知識共享的理想。所以,資訊共享的意義重大。然而要達到資訊共享,首先必需要釐清資訊產權的問題。知識不是商品還有經濟學上的依據。依經濟學,商品必須在產權上有獨佔性,在使用上有排他性。

知識都不具備此二條件:知識是給了別人自己並不會失去,此即無獨佔性
別人用這知識時我也可以用這知識,這是無排他性。所以從經濟學的觀點,知識不是商品。同理,數位資訊也不是商品!既然知識和數位資訊都不是商品,若還執意要將之據為已有,那就勢必要設許多人為的障礙了。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商標權等,都是這類人為的障礙。這些障礙並非全無道理,它至少可以讓私人投資的努力得到回報,可是目前的制度卻不盡公平合理。也有人以為,沒有自由競爭的機制,就沒有多彩多姿和高品質的創意。這話也有三分道理,可是將應公開資訊公開,並不妨礙它的精緻化和加值,仍可保有廣大的自由競爭空間。倒是,什麼資訊該公開?什麼資訊可以商品化?是我們目前亟待建立共識的課題。事實上,一個社會只有在健全的公共資訊系統之下,才有健康的資訊商品。【謝, 1994】這個共識與我們未來新資訊時代的長相如何息息相關,更關係到資訊共享的實施和國民取用資訊的權利。換而言之,界定公共資訊是建立新資訊社會的必要基礎,雖然這條清理資訊共享障礙的路崎嶇難行。

其實,在國外,自從文藝復興以來,知識一直被認為不是商品。這情形在知識掛帥的學術界尤為明顯。所謂學術自由是要求和鼓勵學者公開交換想法看法,公開發表研究的成果,以期學術界能不分種族、國界、信仰、階級等,鑽研出更豐碩的新知嘉惠全人類。這是學術自由的精義,也是知識共享的實踐。學術研究的工作一向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也正是基於這個理由。強制性的國民教育制度和公立圖書館制度的建立也都是以往推動知識共享的具體措施。

 

資料來源:


第五章 網際網路內容的傳播理論探討-從「傳播即文化」的向度談起
http://www.sinica.edu.tw/~cdp/project/02/5_2.htm

第二章 資訊、資訊科技及其應用 
http://www.sinica.edu.tw/~cdp/project/01/2_3.htm

第十四單元 傳播科技
http://cc.shu.edu.tw/~distance/dist/classinfo/oldclass/8602cs01/c8602t01cst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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